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蟑螂爬進洗衣機燒壞電腦主板 商家:怪我咯?
2016.11.16

蟑螂爬進洗衣機,導致電腦主板損壞。遇上這樣的事,相信多數市民都會自認倒黴,自掏腰包維修。然而,有人卻不信邪,堅持要求商家免費維修。更有意思的是,她的訴求還得到了市場監管部門的認同,原因是“蟑螂‘入侵’洗衣機,不能算人為原因”。昨天,在調解人員的幫助下,來自江西的徐女士被免除了780元維修費。 主機板 蟑螂“入侵”洗衣機導致故障 去年8月底,徐女士花了2399元在義烏壹家家電商場購買了壹臺滾筒式洗衣機,雙手得以“解放”。可是好景不長,6月20日下午,徐女士洗衣服時發現洗衣機的滾筒不轉了。當晚,她就撥打了售後維修電話,要求修理工盡快前來排除故障。 第二天上午,修理工張師傅來了。經過仔細檢查,他發現洗衣機裏有壹只蟑螂。“就是它搗的鬼。”張師傅告訴徐女士,洗衣機滾筒不轉,是由於蟑螂“入侵”洗衣機內部,進而導致電腦主板損壞造成的。 隨後,張師傅要求徐女士支付780元費用,才能更換電腦主板。“我的洗衣機買來還不到壹年,仍在三包範圍內,怎麽還要收費?”徐女士很納悶。張師傅解釋說,蟑螂進入洗衣機內部不屬於質量問題,而是人為因素造成的故障,因此不在三包責任範圍內,不能免費維修。由於徐女士拒絕付錢,張師傅就離開了。 主機板推薦 商家以非質量問題為由拒擔責 對於商家“只認錢”的做法,徐女士十分氣憤。6月25日,她前往家電商場,再次要求商家承擔三包責任。 壹位姓葉的店長說,他需要與售後服務部聯系之後再作答復。半個小時後,葉店長表示,售後服務部認為該洗衣機是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壞,不在三包範圍之內。“如果確實是洗衣機的質量問題,我們肯定不會推卸責任。但如果是人為因素造成的故障,根據國家產品三包規定,顧客必須付費維修。” “蟑螂又不是人,它幹的事我能控制嗎?”徐女士據理力爭,她認為洗衣機出現故障,是由於生產廠家的設計存在缺陷,才讓蟑螂有縫隙可鉆。她要求商家必須按照國家三包規定,對洗衣機的故障給予免費維修。不過,葉店長認為徐女士是在“強詞奪理”。雙方不歡而散。 經調解商家免除780元維修費 昨天,徐女士致電金華晚報反映了此事。記者隨機將情況反饋給義烏市市場監管局稠城市場監管所。在調解現場,雙方對於蟑螂進入洗衣機內部燒壞電腦主板,是否屬於人為原因的故障,發生了激烈的爭論。 執法人員認為,在這起消費糾紛中,徐女士壹沒有主觀上的故意;二是不可預見。依據國家實施三包商品目錄規定,家用洗衣機的整機三包為壹年,另外主要部件電機、定時器、程控器、電容器的三包時間為三年,而徐女士的洗衣機是去年8月28日購買的,無論是整機還是主要部件,都還在三包期內。 “從維護消費者利益考慮,蟑螂進入洗衣機內部燒壞電腦主板,這個責任不應由消費者承擔,而是應由店家給消費者免費包修,並確保正常使用。”執法人員說。經過勸導,家電商場的胡經理當場同意免除徐女士780元的維修費,並承諾在三天內修好。對於這壹結果,徐女士表示滿意。 “人為原因”不應成為保修擋箭牌 實際上,在日常消費糾紛中,壹些商家會利用“三包”裏的壹些規定玩文字遊戲,拒絕提供售後服務,不少消費者就被扣上了“人為損壞”的帽子,只能自己買單維修。例如《移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》第24條規定:未按產品使用說明要求使用、維護、保養而造成損壞的,不予保修。當消費者購買的手機出現如外殼裂損、按鍵不靈、花屏等故障時要求 “三包”,銷售商往往稱是“人為損壞”,不予保修或不予退換。 “消費者與經營者在商品、服務的交易中理應是平等、公正的,但由於雙方信息技術不對稱,消費者總體上處於劣勢地位。”市消保委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在維權過程中,舉證難、鑒定難、訴訟難推高了消費者維權的成本,讓消費者望而卻步。但從調解的實踐經驗來看,真正“較真”的顧客反而能夠順利維權。他建議消費者,遇到類似情況時,可以要求檢測單位或者商家在檢測結果上寫明並加蓋公章,同時要求商家提供認定人為損壞的證據,“如果商家舉證不了,則應當承擔相關的售後維修或退換的責任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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